首页 学院简介 教育专区 教学特色 师资力量 就业安置 教学条件 校园生活 咨询台 阳光论坛
2010年阳光学院招生政策
来源: 招生办     发布日期: 2010-3-24
 

  1、七天试学体验,满意后交费:七天免费试学,先入学后交费,免除您择校的后顾之忧,为教育提供保障。

  2、入学签定就业合同,不就业全额退费: 14年教学历程为信誉,法律公证就业协议为保障,承诺不就业全额退还学费

  3、符合条件者,可申请国家助学金3000元: 培养技能型人才,享受国家助学政策,帮您减轻经济负担,非农业户口提交“特困证明”

  4、安置家长就业,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: 免费为待业家长提供就业安置,支持学员勤工俭学,体验社会实践,助你顺利完成学业。

  5、阳光学院14年校庆,大专入学赠电脑一台:理论和实践相结合,激发学员学习兴趣,入学赠送全新电脑,提供独立创作的平台。

2010年赠机 申请国家助学金3000元 入学签订就业协议


Copyright©2009阳光学院版权所有 黑ICP备06002840号  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坎街56号 0451—88322699